差旅标准
发布部门:财务部
起草:林琳
批准:周衡,财务总监
公司:星澜科技有限公司
生效:0000年1月8日
一、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星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离开工作城市的出行。市内办事当天来回的,只报销市内交通,不发伙食补助。客户现场能对应验收项目的差旅进项目成本,其余进部门差旅费用。
- 出行前在部门预算内,由部门负责人同意。
- 标准内实报实销,超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,除非出发前周衡书面同意。
- 补助按自然天,出发和返回当天各算一天。
- 产品研发中心 9 月差旅额度 1.8 万元,10 月额度 1.6 万元,出行仍遵守本标准。
二、标准
舱位、房费和补助如下。一线城市指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。
三、报销要求
返回后 30 日内提交。交通和住宿要有发票和行程单。伙食补助按天数填,不贴餐票。两人同行合住的,房费标准按一个人的上限,不按两人相加。
- 张伟 9 月两次客户拜访的差旅已按本标准报销,金额在部门额度内。
- 超 500 元的一线住宿,个人承担差额,本季度还没有这种例外。
- 周末因客户要求停留的,补助照算,房费按实际晚数。
- 周宁每周五支付已审差旅,与其他报销同一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