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规记录
编号:HR-0000-018
当事人:刘洋,产品研发中心后端工程师
记录人:陈静
调查期间:9月13日至9月18日
处理结论:书面警告
一、基本信息
9月13日 11:20,产品负责人赵磊收到合作公司接口人发来的一张聊天截图。截图中是星澜科技尚未对外的 11 月版本清单,出现在一个 12 人的家庭微信群里。赵磊当天报告李明和陈静。人力资源部于当日立案,编号 HR-0000-018。
当事人刘洋,入职 2 年 4 个月,直属上级为后端组长马晨。此前无违纪记录,最近一次绩效等级为 B。
二、事实经过
- 9月12日 21:06,刘洋把 11 月版本清单的屏幕截图发到家庭群,并写了一句“这周会比较忙”。清单上有 6 个未公开功能的名称和计划日期。
- 9月13日上午,其家属所在公司的同事看到后,转给了同样对接星澜的接口人。接口人认为不应当继续传阅,把原图发给赵磊并已在自己的聊天中删除。
- 刘洋在 9月13日 15:00 的谈话中确认截图由本人发送,目的是向家人解释加班,没有收取任何好处,也没有继续转发到其他群。
- 马晨核对网盘日志,清单的访问记录与刘洋的账号一致。公司侧未发现该文件被下载到私人邮箱。
调查共谈话四次。陈静与刘洋第一次谈 40 分钟,9月16日用 20 分钟复核时间线。赵磊说明收到截图的经过,马晨说明网盘权限只有刘洋和马晨可以导出该清单。合作公司接口人于 9月17日邮件确认原图已删除,且未转发到其他工作群。邮件与本记录一并存档。
三、调查结论
员工手册第八章规定,未公开的版本计划不转发到个人社交群。刘洋发送的清单属于未公开资料,接收群里有公司以外的人员,其中一人任职于合作公司。事实清楚,本人承认。
后果有限:截图未进入公开网络,合作公司接口人已删除,功能名称尚未被客户引用。调查没有发现主动外售或多次转发。陈静在 9月18日把上述结论告知刘洋和马晨。
四、处理意见
- 给予刘洋书面警告一次,记入当年度人事档案,警告期 6 个月,自 9月18日起算。
- 刘洋在 9月20日完成信息安全复训,并书面承诺版本计划、客户名单和未发布界面只存放在公司网盘。
- 警告期内,刘洋导出文档或截图外发前,由马晨确认范围。该要求在 6 个月后自动解除。
- 当年度绩效系数上限为 1.0。陈静在年度校准会前把书面警告人员单独列出,等级最高评为 B。
五、确认与跟踪
刘洋于 9月18日在本记录上签字,表示对事实无异议,并已知晓可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周衡书面申诉。申诉期届满,未收到申诉。
马晨在 10月、11月、12月的月结时向陈静确认一次导出检查是否执行。第一次确认已完成:10 月上旬没有发生外发。复训在 9月20日进行了 45 分钟,讲明版本计划、客户名单和未发布界面存放在公司网盘,已发布的帮助文档、招聘海报和公开博客可以对外转发。签到和承诺书存在人力资源部档案柜,编号与本记录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