伙伴分成说明
适用:青禾软件已签订协议的销售伙伴
发布人:周诚
部门:华东销售部
日期:0000-00-00
版本:0000 年 9 月
一、适用范围
本说明规定伙伴推荐客户并由青禾与客户签订软件合同后,伙伴可以获得的分成。适用于标准版和专业版的新签、续费。客户与青禾直接签约、伙伴未在报价前完成报备的,不适用本说明。
分成按客户实际到账的软件费计算。折扣后的实付金额低于标准价时,佣金按实付计算,不按牌价计算。未到账的合同不预提佣金。
二、分成比例
三、结算方式
- 结算周期为月。当月到账的软件费,在次月 10 日前由青禾发出对账明细。
- 伙伴在收到明细后 5 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。青禾收到发票后 15 天内付款。
- 客户退款时,已付佣金按退款占原实付的比例从下一次结算中扣回。下一次结算不足扣回的,伙伴在 15 天内退回差额。
- 协议终止后,终止前已到账金额仍按本说明结算;终止后新产生的续费不再分成。
四、业绩归属
- 同一客户只归属最先报备通过的伙伴。后报备的伙伴不参与该客户的分成。
- 报备通过后 90 天内未提交方案、也未记录新的客户会议,保护结束,之后可由其他伙伴或直销重新报备。
- 续费分成归原成交伙伴。原伙伴协议已终止的,续费不再向该伙伴分成,也不自动转给新伙伴。
- 直销在伙伴报备之前已经发出报价的客户,分成比例为 0。销售经理在报备审核时注明报价日期。
五、计算示例
某伙伴报备一家批发客户并完成首访,客户购买专业版,实付年费 86,000 元,实施费 18,000 元由青禾交付。首年软件佣金为 86,000 × 30% = 25,800 元。实施费佣金为 0。若客户在次月 3 日全额到账,佣金进入再下一个月的结算,伙伴开票 25,800 元。
第二年客户续费仍为 86,000 元且全额到账,续费佣金为 86,000 × 15% = 12,900 元。若第二年实付因一次性优惠变为 80,000 元,佣金按 80,000 × 15% = 12,000 元计算。
同一客户同年既付清首年软件费、又在认证伙伴处购买实施时,两笔分开计算。软件费按 30% 给报备伙伴,实施费按 70% 给交付伙伴。两家伙伴不是同一家时,按协议里的角色分别支付。对账明细上分成两行,一行软件、一行实施,分别写清伙伴名称、开票金额和对应的客户全称。财务按这两行分别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