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调查记录
编号:BC-0000-015
候选人:刘洋
应聘岗位:产品研发中心 · 前端工程师
调查人:张伟 完成于 0000-00-00
结论:建议发放 Offer
一、调查对象
刘洋应聘云启科技产品研发中心前端工程师,职级拟定为 P5。候选人授权调查最近两段全职经历,授权书签署日期为 0000-00-00。调查只核实任职、离职原因和直接上级评价,不向现同事透露本次应聘。
- 最近一段:星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前端工程师,0000 年 3 月至 0000 年 8 月。
- 上一段:杭城软件有限公司,前端开发,任职约两年,至 0000 年 2 月。
- 候选人提供的证明人:星澜直接上级周凯,同事吴婷;杭城人事专员何倩。
二、调查过程
张伟于 9 月 16 日电话联系周凯,通话十八分钟;9 月 17 日联系吴婷,通话十二分钟;9 月 17 日邮件向何倩核实杭城的职务与在职时间,当日收到回复。三段联系均记录了对方的职务和联系电话后四位。候选人填写的信息与证明人陈述逐项对照,差异写在第五节。
三、任职核实
两段经历的公司、职务和在职时间均得到证明人确认。星澜一段的离职原因是所在业务线收缩,公司与刘洋协商解除,离职手续已于 8 月 31 日办结。杭城一段为个人提出解除,提前三十日通知,交接清单由当时的组长签收。
四、评价摘要
- 周凯确认刘洋独立负责过商家后台的订单列表和售后表单,能按评审意见修改到合并。排期有两次比承诺晚两天,事后都补了原因。
- 吴婷确认刘洋在联调阶段响应及时,接口字段不一致时会先改契约再改页面。代码注释偏少,评审里被提过两次。
- 何倩确认杭城在职期间没有纪律处分,离职交接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。
- 薪酬方面,候选人填写星澜离职前月薪一万五千元。周凯表示同级带宽在一万四千至一万六千元之间,与自述相符。
五、差异说明
候选人简历上的对外头衔写「高级前端」,星澜劳动合同职务是「前端工程师」,内部职级为 P6。周凯说明三者对应该公司同一岗位序列,对外招聘时使用高级前端。此项按职务核实通过,录用职级仍按云启科技 P5 评估,不沿用星澜的职级名称。
简历写离职时间为「8 月底」,星澜离职证明日期为 8 月 31 日,视为同一天,无需再补材料。
六、调查结论
任职时间、职务和离职原因与材料一致,证明人评价支持其独立交付中后台页面。未发现纪律处分或隐瞒离职原因。张伟建议按 P5 发放 Offer,月薪放入产品研发中心前端带宽的中位讨论。
- 调查材料(授权书、通话纪要、杭城邮件)存入刘洋招聘档案,保存期随招聘档案三年。
- 若录用,入职时由刘洋带星澜离职证明原件,李莉核对后归档。
- 本记录的结论供录用审批使用,有效期至 0000-00-00 后三十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