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问题升级单
单号:ESC-0000-04
提出人:张伟 提出日期:9月18日
升级对象:陈静
处理结论:同意升级 9月19日上午催办
一、问题描述
企业微信自建应用自 9月12日提交后,一直排在信息部队列第 4 位,没有新的书面回执。行政协同平台计划 9月30日向产品研发中心 86 人开放订房、请假、访客和用品,办结通知设计为发到企业微信。刘洋的材料在 9月12日已经齐套,项目组内部没有可以再补的字段。张伟于 9月18日 15:00 把事项升级给陈静。
二、影响范围
三、已采取措施
- 刘洋 9月12日提交应用名称、可见范围和四类通知文案,信息部收悉但未给完成时间。
- 张伟 9月16日例会把催办列为待办,当时约定由陈静出面,日期写的是 9月19日。
- 刘洋已把平台内消息做完一版,员工打开右上角可以看到批准、驳回和备妥。
- 张伟准备了一页说明:缺的是审批,不是材料,便于陈静带到信息部。
四、升级请求
请陈静 9月19日上午到信息部,请求在 9月20日 17:00 前给出凭证或书面延期。若只能延期,请明确新的日期,便于张伟决定 10月8日是否仍作为补发日。项目组不请求追加预算,也不请求改 9月30日。需要陈静决定的只有一件事:是否接受「先上站内消息、企业微信后补」。
五、决策意见
陈静于 9月18日 16:40 批复:同意升级,9月19日上午亲自去信息部。原则接受站内消息作为 9月30日的过渡,企业微信最迟 10月8日补发 9月30日之后的办结,更早的练习数据不必补发。若信息部给出的延期超过 10月15日,陈静要求张伟 9月20日下午再报一次,讨论是否调整试运行的观察指标。批复抄送刘洋、周敏和林琳。
六、关闭标准
- 9月20日 17:00 前拿到凭证,刘洋当天完成一次真实发送,本单关闭。
- 若只拿到延期书面意见,本单改为跟踪,关闭日改到真实发送的那天。
- 站内消息需在 9月26日前让李婷的测试号看到一条办结,作为过渡已经生效的证据。
- 张伟在关闭时写下单号、发送时间和接收人,附在本单后面,保存到 10月31日。
陈静 9月19日上午只需要讲三句:应用 9月12日已提交,队列第 4 位,项目 9月30日要给 86 人发办结。请信息部在 9月20日 17:00 前给凭证或书面延期。张伟不跟随进门,除非陈静需要补充材料位置。催办结果由陈静在中午前告诉张伟,张伟当天更新本单和阻碍清单。
若拿到凭证,刘洋用李婷的测试号发送一条「用品已备妥」,李婷回复收到后本单关闭。若拿到的是延期,张伟把关闭日改成真实发送日,站内消息的过渡从 9月26日李婷可见那条开始计算。10月8日仍未发送的,张伟重新升级,讨论观察指标要不要从「收到微信」改成「在平台内看到状态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