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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账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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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账函

公司名称:晨星办公用品有限公司
报告期间:0000年9月
编制人:林琳
编制日期:0000-00-00
文件状态:待发送

华泽商贸有限公司:

为核实双方往来记录,晨星办公用品有限公司现将9月应收结算明细发送贵司核对。金额单位为万元,所列金额包含合同结算税额,已核对至9月末银行收款和退货记录。请贵司核验以下发生额及余额。

本期销售12万元已经取得交付签收,收款5万元已经按双方确认对象核销,退货1万元已经完成结算调整。期末应收14万元为本次核对余额,后续新增业务另行记录。

请贵司在收到本函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。如记录相符,请在下方确认;如存在差异,请逐项注明业务日期、单据、金额及原因,并提供相关依据。我司将在收到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林琳与贵司财务核对,李婷协助处理交付事项。

贵司回复:经核对,期末应收余额14万元与我司记录相符。确认人:王芳;确认日期:0000-00-00;公司盖章:华泽商贸有限公司。

本函用于双方业务对账,余额确认不替代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。请贵司同时核验到期款项,并向我司说明计划付款日期。

晨星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人:林琳

日期:0000-00-00